金源金鳳凰城三期延期未交付樓盤
 金源金鳳凰城二期延期未交付樓盤

  連雲港市住房局委托擔保公司監管金科地產商品房預售款
  連雲港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暫行辦法
  人民網連雲港11月11日電 (王全印)近日,人民網接到連雲港市連雲區金源金鳳凰城業主反映稱,江蘇金科地產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金科地產)開發的金源金鳳凰城二期、三期延誤兩年多至今未交房,700戶業主入住新房難,他們懷疑連雲港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下稱住房局)監管商品房預售款不力。對此,連雲港市住房局回應稱,金科地產商品房預售款的監管不存在問題;金科地產也表示他們已不考慮賺錢,正配合各級政府部門解決此問題。
  金源金鳳凰城坐落在連雲港市連雲區西苑社區,2008年由金科地產分四期開發,一、二、三期為住宅,四期為商業配套,延期交房的700戶業主均在二、三期房源中。業主王先生說,2012年3月,他以4475元/平方米,總計57萬元全額購買了金源金鳳凰3期的商品房。當時,購買合同明確2013年12月31日前交房,可由於金科地產資金出現問題致項目爛尾,房子至今仍未交付。
  記者瞭解到,金源金鳳凰城二期、三期延誤交房的業主約700戶,涉及金額約3.5億元。自2012年5月發現二期、三期工地全部停工後,業主們先後到連雲區政府、連雲港市政府、省信訪廳等部門反映幾十次,可問題至今未解決。連雲港市政府曾回覆,此事不適用信訪事項複查、覆核程序,應依照法律法規通過訴訟等途徑解決。
  2009年1月1日,連雲港市住房局委托連雲港市雲城房產置業擔保有限公司監管金科地產商品房預售資金。按照2009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連雲港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暫行辦法》規定,擔保公司要對商品房預收款監管專用賬戶進行監控,及時掌握預收款的繳存情況,發現違規撥付現象,要及時聘請會計師對專用賬戶和資金繳存審計;擔保公司應將商品房施工合同建設投資上限的120%作為重點資金監管,如不履行監管責任或監管不力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業主們據此懷疑連雲港市住房局監管不力,有不履責之嫌。
  不過,連雲港市住房局局長杜宇平並不承認對金源金鳳凰城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存在問題,他說,當時由於銀行不將業主貸款轉入監管賬戶,導致他們監管金科地產預收款困難,此前他們就曾讓開發商整改過商品房預收款監管專用賬戶。更何況,他們並未收取金科地產公司擔保費,即便有監管不到位的情況,擔保公司也無需承擔經濟損失賠償。當記者問及擔保公司為何不收取擔保費時,杜宇平解釋稱,當時的《連雲港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暫行辦法》屬探索階段,他們對金科地產預售款資金監管算是盡義務。
  據金科地產有關負責人介紹,金源金鳳凰城二期、三期工程總投資1.5367億元,可因公司滾動投資和借高息款等因素導致資金周轉失靈,二期、三期延期交房。目前,他們已不考慮賺錢,正積極配合各級政府部門解決此問題,本網將持續關註此事進展。
編輯:SN06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h02ahwy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