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簽證”正式名稱是“黃金居留許可計劃”,是葡萄牙陷入主權債務危機後於2012年推出的一項“招財”政策,通過向歐盟以外的外國人發放權限更大的簽證,吸引外國人到葡萄牙進行購買地產等投資。實際上,等同於“變賣居留權”。
  根據這一計劃,投資人滿足以下任何一個條件即可申請“黃金簽證”:在葡萄牙投資不少於100萬歐元;在葡萄牙創造至少10個工作崗位;購買價值不少於50萬歐元的房地產。其中,購買50萬歐元以上房地產被視為獲得葡萄牙居留權的最低投資門檻。
  獲得“黃金簽證”後,持有者可以為家人申請家庭團聚,5年後可以對房產進行自由買賣,同時滿足居留天數要求的申請人可獲永久居留權。2013年,葡萄牙把每年居留期限從30天降至7天,成為歐盟成員國中對居住時間要求最低的國家。
  除居留權,投資者還可以自由進出有26個歐盟成員國的申根區。
  歐債危機中,歐洲多國採取類似做法,包括塞浦路斯、希腊、匈牙利、拉脫維亞、西班牙。(凌朔)
  凌朔  (原標題:黃金簽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h02ahwy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